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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律師生活週記(一)先寫不好的,好的我要好好想想
1.狀紙都是你寫,但是你不一定掛名(大案子要有大律師,小律師有失身份),寫的好是應該(都考上了還寫不好),寫不好修死你,我看過到第8版的。
2.開10次庭,大概有7次會被法官當著當事人的面洗你的臉(幸好我不痛了),另外3次有2次更改庭期,有1次法官可能睡著了。
3.依據我同梯經驗,有80%的律師,8點上班,晚上10點下班,偶爾要熬夜。(幸好我是屬於另外20%)
4.學歷比你強的一堆,台大、政大研究所畢業算是初級的,每個人都是博士了。還要比外國學歷,哈佛、哥大等等,據說現在匪區學歷也有人在比了(那我中原,只有大學,只能吃屎嗎?)。
5.不能修5/1勞動節,律師節當然也沒休。
 
小律師生活週記(二)
1.當事人不付錢,卻常常在下班時打手機吵你,而且每通電話至少20分鐘以上。
2.與大律師開會大概一小時要付費1萬至1萬六,跟小律師開會,換算時新的話,大概只要花400多塊。
3.大律師間閒聊的話題是要買哪台雙B的車,小律師間閒聊的話題是你這禮拜睡多久、想買T牌的哪一台車。
4.年薪千萬的大律師,開會時,儘管他對案情不了解,大家還是會狂點頭,年薪百萬的律師,不管你多熟悉案情,你還是點頭就好,因為沒有人會注意到你在說話。
5.你會說,加油阿,趕快變大律師就好,悲慘的是,大部分的小律師都只會變老律師,只有極少數會變大律師。
 
小律師生活週記(三)-優點篇
1.實習完後,基本上不用做雜事,雜事有助理做(誰叫他還考不上,該死,活該做雜事)。
2.PAY比一般工作好那麼一點點囉。(壓力那麼大,也應該吧,用生命換來的拉)
3.可以跟一些所謂大人物開會、交換名片,比如說辜二少、馬志玲、林蔚山(這個不紅)等,回家可以吹噓一下。(除此之外,好像也沒什麼好處)
4.案件結束後,當事人捧著水果禮盒感謝你,就感心。(雖然打開禮盒,裡面竟然不是現金,有點懊惱)
5.可以幫助朋友(客戶問我問題,一個小時要付10張小朋友給我的老闆,我的朋友問我問題,不用付錢給我老闆,知道當我朋友的好處了吧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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